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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辞职老板扣工资了,去劳动局投诉接待的人说老板有权扣工资的

其他 2017-02-24 18: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职工辞职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若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则最后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的。但有下述情形的,职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若协商无果,你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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