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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3月进入该公司,公司要求前半年社保自己全额缴付,没有签合同,16年7月休产假,产假前公司暂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在我产假休息4个月后补发给我,我剖腹产,产假期间公司未发工资给我,现在生完小孩后,社保局报下来单子上有近1万5,可是公司说生育津贴是按1800元乘于三个月然后减去我三个月个人该承担的社保费和一个月自己休息的全额社保费,然后这样算下来的工资加上社保定额4500元就是我的生育津贴,到手我就只有8000不到,沟通后表示其他的差额为社保局给公司的补贴,说是我产假期间人员调动损失费用!还说产假期间工资不是不发,而是暂扣发!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请老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其他 2017-02-27 21: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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