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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商铺问题,15年6月在某财富广场购买了一个二楼商铺,合同上签订的年收益8%,现如今其管理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扣除收益。实际能拿到的收益远低于其承诺和合同中的约定。合同中只约定收益为8%,并未说明要扣除各种税收,合同为其所拟定的格式合同,这种模凌两可的解释应占在我们弱势群体有利的角度来进行解释,要保证我们业主的固定收益,我们前期也组织人员进行了两三次维权,警方也有出警记录;也没让业主去收房,各位业主现在都不清楚自己买的铺位在哪里。请问我们这样要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呢,谢谢大神!

其他 2017-02-28 1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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