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朋友们好!我与老公相识10年,去年12月份结婚,在婚前由他父母和我们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给了首付,买了一套105平米的房子。房子是写的我的名字,但他现在要求我和离婚。毕竟10年了,我对他还是有感情的,我是真心不想离婚的。他强烈的要求离婚,请问朋友们我们的财产该怎样分割呢!我是要房子好呢!还是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好呢!还是我强烈要求不离婚呢! 请朋友们多多指点。谢谢!!

调解 2011-06-03 07:1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你不愿意离婚,对方没有办法。假如他到法院起诉离婚,你不同意,他必须6个月以后再起诉离婚,但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判决离婚。 离婚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方也没有证据,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成都王昌跃律师。
  • 感情的事情自己决定。房子入伍其他约定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他人的出资和还贷应当补偿
  • 根据你讲述的情况,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子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 如果感情没有破裂可以主张不离婚。
  • 已经回复。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 感情的事情自己决定。房子入伍其他约定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他人的出资和还贷应当补偿
  • 离婚的意愿需要你自己决定,如需其他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为保证你得到详细回复,建议来电咨询律师。
  • 同时,需注意的是,鉴于房子是在婚前购买,写上的是你的名字,若无其他约定应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
  • 婚前,写的你的名字,房子可以归你的,但是他们有证据的话可以要回点首付款。离婚在你 ,不想离的话也在你,具体请咨询律师。
  • 经分析,你提到的其实是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可自愿对子女与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概括地说,婚后财产基本均分,但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乙方和女方。 第二,就是否要求不离婚,或者选择离婚要房子还是经济补偿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协商离婚,亦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无论你是不是同意,只要对方坚持,终究是能实现离婚的结果的。至于就要房子还是经济补偿的问题,准确说这种说法存在偏差,应当是在财产分割时,不要求直接取得财产所有权一方可要求对方适当的将所得财产折现而已,事实上仍只是个财产分割的表现形式而已,具体选择看你的生活状况。
  • 感情的事情自己决定。房子入伍其他约定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他人的出资和还贷应当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