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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我不在国内时,我父亲帮我代签了一份租地合同,我有委托书,租凭人上写的也是我的名字,父亲在后面签字也了个代理人。现在父亲可以把他代理人身份改成租凭人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更改,更改成租凭人是否有效?!

离婚 2017-03-01 22: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方在是外国国籍或者定居国外的,国内一方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一般有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和忠诚协议三种: 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 夫妻间财产约定需以书面形式作出,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关于房产的约定在法律上视作房产的赠与关系,如果约定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该约定在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撤销的。 夫妻间忠诚协议的效力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各地有不同的尺度,目前效力不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建议不要在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中附带任何关于夫妻忠诚的条件,如果已经签署了忠诚协议,请面对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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