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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农村,结婚一年多了,有一男孩,结婚时,女方把彩礼钱买了家电,没带来钱,婚后,男方父母又给了,几万块钱,现在要离婚了,这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17-03-02 12: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财产均分,债务共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共同财产双方平分,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根据财产的种类、取得时间等不同会有不同的分配,您可以更详细的描述您的情况提问,也可以预约律师面对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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