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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6个多月,公司以撤场为理由,调我到往返至少4小时的另一职场工作,说下调令我服从就是到另一职场上班但如果不去全自动离职,我不服从也算我自身原因自动离职,再有我入司时公司并没有说会撤场给我调动工作,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要是有赔偿怎么要求,主要是我现在腿抽筋腰痛坐不了车,胜任不了来回4个小时车程的工作,

其他 2017-03-03 08: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企业的规章制度,虽然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但因违反法律,也是无效的。
    【追问】他说他问过仲裁我不服从调令,是我身体原因的责任,他没有责任,要是要求公司给予赔偿我应该怎么要求,或者仲裁时我怎么提
  •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你。。。。。。。。。。
  •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你。
    【追问】那我去不了新调的地方,该怎么办?
  •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
    【追问】公司说问过仲裁了,公司撤离了给我调岗是正常,我不能胜任身体不允许来回4个小时,服不服调令是我的原因离职,和公司无关,那我提仲裁应该怎么提呢?要求什么赔偿呢?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拒绝调岗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申请仲裁应该怎么提,我能要求有什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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