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儿子于今年二月十二号晚上8:30左右在王台中学校内被翻墙而入的社会渣子无故殴打十分钟之久,学校监控设施齐全保安众多但至始至终无人制止!晚自习放学后对方再次纠集多人在校门口将他挟持到学校附近黑暗处再次殴打致头部腰部等处受伤。我们于十三号零点十分左右向王台派出所报警,当时民警没有做笔录也未受理而是叫我们先去治伤,十三号上午十时左右告知己受理但还是没有去医院做笔录,之后过去八天派出所再没过问,20号下午我去派出所找他们询问时才极不情愿地告知会委托区分局同事来做,后来在20号晚上据说是区分局一个番姓警官来做了笔录。24号我们递交了法医鉴定申请报告,27号法医打电话给派出所去取,但直到今天3月4号派出所也没去取,据了解鉴定岀来是轻伤二级。派出所一会说没接到电话一会又说28号才接到电话等等理由一直在拖这件事,结合之前他们的做法和打人当事方及校方的态度,我们怀疑派出所是不是有意在袒护对方,因为证据确凿,事实明了,主犯也已确定为什么还要一拖再拖!(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是自己岀医药费,学校方面也不理不睬)

离婚 2020-02-23 03: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找派出所解决。。
  • 鉴定为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 二级轻伤不是一个衡量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人身损害伤残等级才是计算损害赔偿的依据。
    一般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是混合过错,可以协商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事情找派出所要求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