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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还沒够一个月,现在家里有急事辞工,厂里却要扣掉我百分之四十工资,这合符法律吗?我找老板,老板推给人事部和主管,劳动局能帮我要回那百分之四十的工资吗?

其他 2020-05-27 0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有人单位无故扣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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