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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75岁)为了接工程(2008-2009年),向他挂靠的建筑公司(民营企业)多次借款,大约20万,当时没有谈及利息,只写了借条。2010年底,公司财务人员找我父亲将20万的借条按24%的利息将借条改成25万,并让我父亲签了字,并说以后继续按24%计息。请问1.之前没有约定利息后来要求签字承认利息这样合法吗? 2.企业对个人放这麽高的利息合法吗?

其他 2011-06-04 14: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本案件借款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利息的约定明显超过法定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对于本案件借款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利息的约定明显超过法定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如有疑问或可以电话联系进一步沟通。
  • 对于本案件借款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利息的约定明显超过法定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你好。超过银行四倍贷款利息的法律不予承认。
  • 利息的约定明显超过法定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对于本案件借款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利息的约定明显超过法定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是没有权利要求。但你父亲有更换欠条就没有办法。 超过银行四倍贷款利息的法律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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