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宁波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7:50上班,下午16:50下班(加班20:00下班),但我们部门领导规定我们7:40前要打卡,过时间了要交20元罚款,直接交给部门文员,没有任何凭证,还有20:00点下班,我20:00打卡部门也要罚款,这合理吗,我认为没有违反厂纪厂规啊。

其他 2017-03-06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