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母亲生前立有遗嘱给女儿,女儿想将该房产过户在自己名下,房管部门要求我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要求我的几个哥哥到场签字,由于其中一位哥哥先母亲去世了,哥哥有二个女儿不配合签名。由村委会出面协调,把遗产平均分配,女儿为了房产顺利过户,被迫在这样的分配协议上签名。以后有人诉讼法院,遗嘱仍有效还是协议有效。

诉讼 2011-06-06 09: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