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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里有事,可又请不到假,我就回去了,过了一个星期后同事跟我说这些天都算我是旷工的就是自离,可我去公司办离职手续时,工作人说自离的不给予办理,我 是劳务工,我去我属于的那个派遣公司办理时,工作人员说必须有公司的退工单才给予办理,这样我的养老手册什么的都拿不到,也进不了别的厂了,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妇女儿童权益 2009-03-03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离开了用工单位,但你还是用人单位的人,可以重新再派!不派就出具相应的手续。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苏州律师 陈磊
  • 当然不合法。 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带资料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苏州李加刚律师
  • 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50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你可以向劳动检察部门投诉你单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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