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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司机,合同签的是标准工时制,我们通常加班,却没有加班费,请问我们可以索要加班费吗?

其他 2018-05-27 22: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加班费。
    【追问】你好!赵律师!不支付加班费是否违法?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加班费以外的经济赔偿?
    【回答】可以先去投诉未支付加班费,如果依然未支付加班费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索要加班费。
    【追问】你好!李律师!因为我们出车都有出车登记表,由公司保管,这是我们加班证据,可否要求公司拿出这些证据!
    【追问】你好!李律师!因为我们出车都有出车登记表,由公司保管,这是我们加班证据,可否要求公司拿出这些证据!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对于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采取拍照、录音、保留用人单位提供的加班申请书等证据,只要劳动者能初步举证证明有加班的事实存在的话,就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四》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加班的证据由用人单位保存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
    【追问】你好!请问不给加班费是否违法?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加班费以外经济赔偿?
    【回答】可以要求加班费,但是要求经济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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