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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上班时间上午是8:30-12:00下午是14:00-18:00;中午在公司休息,一周六天工作制是否超出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

其他 2017-03-08 11: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这样的工作制已超出法律规定的职工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2、如果你目前每周六天的工作制加起来的工作时间超出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3、如果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法律规定一周工作时间原则不能超过40小时。 你们公司有没有支付加班费用呢? 鉴于你提供信息有限,建议补充完善问题信息后再来咨询。具体详情也可通过“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详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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