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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月1日租了一个商铺,交了5000定金,签了门市房租赁合同,租用合同期是从6月30日开始,但是合同里写的合同即日起生效,现在因家里原因,不想租了,但是我还没有到工商局登记,也没有装修,连钥匙都没有拿,我想问:第一,5000定金现在还可以拿回来吗? 第二,我现在可以不租吗,还是要按违约算?第三,双方需要签终止合同协议吗? 第四,还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消费者维权 2011-06-04 1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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