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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劳动合同上只写明了不低于某市最低工资,然后签了一个工资单。里面有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等等。现在公司以能力不足为由,想降低岗位补贴。而且公司30%的人都降了。如果不同意这样的降薪。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呢? PS:公司以只有部分人降薪为由,说不给予赔偿。

争议解决 2009-03-03 1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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