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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父亲亲笔写下的遗书,遗书的内容就是房子我跟妹妹平分,有法律效益吗,因为父亲现在又结婚了,继母能分到房产吗

其他 2017-03-16 13: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效的,你的继母不能分割。。。。。。。。。。
  • 你好,有效的,你的继母不能分割
    【追问】遗书是2009年父亲写的,纸已经非常旧了,但是字迹还是很清晰的,用公正吗
    【回答】可以公证,公证后你以后办理手续会简单些,但是公证与否不影响效力
  • 有效的,你的继母不能分割......
  • 如果没有新遗嘱,原有遗嘱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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