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亲于1980年划分一部分地皮给我,用于建房居住(暂称为地皮A),另划一地皮给我姐,用于建房居住(暂称为地皮B)。我在A上建屋后,一部分出租给房客居住,另一部分由我姐使用并居住(暂称这间房屋为C)。后来,在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委托姐姐代为办理(口头委托),我并未出面。而姐姐将我建成、并一直由她使用居住的C房屋办理到她的名下。 今日,父亲及其他兄弟姐妹均承认C屋的地皮乃当初父亲赠与我,房屋归我所有。但是C屋的房产和土地证均在我姐名下,不知我能否通过法律有段重新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如何获得。还请您提供些指导和~建议,谢谢!

其他 2011-06-07 22: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