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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5年9月15日入职的,入职时试用期三个月我方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合同也没有,就复印了我的身份证,然后让我签了一张15年9月15日入职财务部文员的纸,随后便拿走了)17年9月16日让我这个月做完下个月不要来了,赔偿我1.5备工资并补交社保,而且这两个月工资都是延迟大半个月才发的,请问一下我只能拿到这一点赔偿金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7-12-28 0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有时效。
    【追问】时效多久?
    【回答】一年时效。
  • 可以要求赔偿金
    【追问】可以赔偿多少呢?
    【回答】四个月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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