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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夫是湖南的,小孩户口也在湖南。我与前夫在2011年就离婚了,小孩当时判给男方了。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没来接小孩也没付过抚养费。小孩马上要上初中了,没户口不行。小孩父亲也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3-17 13: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然后拿法院判决去上户口。
  •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做公告送达,时间会长一些,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和律师面谈咨询。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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