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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12月1日发生工伤,到2017年3月17号还没有去上班,可出院小结上写休息6周,现在公司给我停工留薪期就6周的时期,去找医生补开休假证明他不给开,我咋办呢?

其他 2017-03-17 2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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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 你好,你是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才能要求工伤赔偿。
  •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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