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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拆迁房,拆迁时还没有结婚,也没有他的名分,但是房产证上写了他的名字,那这房子怎么算,还有车子写了我的名字钱是他父母出的。

离婚 2019-10-19 05: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婚后属于夫妻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的,离婚可主张均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
    再次简单说明几点,如果有需要可以具体交流: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婚后写了他名字,视为赠予,原则平分,但具体法官会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等给原本产权人多分。车子没有讲情况,视为对夫妻的赠予,只有你一人名字也是夫妻平分。单从你描述我无法再给你更多意见,还是要针对具体情况帮你分析,然后给你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祝好运!
  • 该房屋属于婚前房产,男方理应没有份额,但加上他的名字,他就有份额了,除非想办法把他的名字去除。
  • 按照登记的来。
  • 你好,从你的表述看,房子和车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带齐资料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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