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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属于次要责任是否也要负后遗症费用吗我是在乡村公路上发生的事故。我是面包车,对方是摩托车,在一个有点小弯的地方发生事故,对方的摩托车超另外一辆摩托车,撞到了我面包车的左前方。我的车是全保。对方伤得有点重,是脚后跟血管破裂。现在医院住院,警察把双方的车扣了。因为对方送去医院。只有家属在现场,警察口头说了一下我负次要责任,对方超车负主要责任。对方一直叫我也来垫付医药费,我今天去垫付了3000元,想问各位懂法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办。还有我也是没有钱了。那钱也是借的。我己经没有钱垫付了。该怎么办。还有想问一下各位。我负次要责任也要付后遗症的费用吗?

其他 2017-03-18 1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你好,你不要支付费用,认定书出来后让对方向法院起诉解决,
  • 垫付会存在这样的风险:责任认定下来肇事者的责任可能仅仅是次责甚至是无责,这样垫付就可能超过应承担的责任,或者伤者伤情没有垫付那么严重,或者垫付没有留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后面伤者会抵赖。所以,关于垫付的建议是:直接去医院帮伤者向医院交押金,相关的发票单据自己保留好,其他的钱可以不用掏。 无力赔付但是有保险的话,要积极联系保险公司,找保险公司办理医药费垫付手续,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付;可以将肇事方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了。因为有保险,赔偿的话是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还要要赔付的部分可以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 后续治疗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后续治疗费的产生必须与之前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有直接关系,最好要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也有程序要求的,交警在扣车扣证过程中应当告知扣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至于扣车的原因有很多,如:因事故需要勘查、检验、鉴定,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尤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能否提回、何时提回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云南-昆明发生的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车是什么时候被扣的?交警有没有告知车扣的原因?你说的后续的治疗费用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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