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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助力车自东向西闯红灯,撞上我自北向南车辆。燃油助力车驾驶员受伤住院,医院诊断为外伤、肺挫伤、轻微脑震荡,我给垫付了2600元。后对方家人又找我要钱看病,因责任未认定,我拒绝了。 此后事故大队调取路段的治安监控,仅能看到事故发生,却无法清晰判别当时的信号灯。 对方车辆无牌,驾驶员无证,无保险。后经事故大队笔录调查,问询至对方在通过路口时是什么信号灯,对方答不知道。 最后,经过事故大队讨论,最终认定燃油助力车方承担全责。 事后了解,对方拒绝接受事故大队的责任认定。 在此次事故中,我为对方垫付了2600元医药费,加之4000元我方车辆的修理费,共计6600元。还有不少因为此次事故增加的额外开支,如交通费等等。 请问,在此次事故中我所蒙受的损失,我该如何追讨? 您的回答,我不胜感激!

其他 2011-06-08 17: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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