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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是通过中介租的房子,没有房东的联系方式。洗衣机坏了,请人过来看后明确说修不好了,我们付了80元上门费,之后联系中介,让他们帮忙解决。我这边提供了两个方案,一个是房东帮我修好我继续用;一个是房东把旧洗衣机搬走我买台新的,我走的时候搬走。但是中介说不负责修的,说交给我们的时候就是好的,走的时候也要好好的交给他,否则连押金都不退。请问这合理吗?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吗?在走法院流程之前,还可以通过哪些机构申诉解决?大约什么流程?费用是多少?胜诉的几率多大?签的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上面写的是“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应确保所交付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应认真检查交接,如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三日内通知甲方维修过时乙方负责维修,室内附属设施因自然老化第一次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不包括水龙头灯具等易耗品)”。合同到期日期是17年7月底。我们当时交接的时候机器是好的,但已经是旧的了,用了半年多,师傅上门说机器已经修不好了,电机坏了,但不能确定是不是老化导致的,我们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平时就洗洗衣服。但属于第一次维修,现在机器还没有修,修的话需要600元修理费用。我们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承担这部分费用,或者把坏的机器拖走。和中介的通话也已经录音。谢谢!

其他 2017-03-22 1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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