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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是做集成灶的地区代理商的,现在不做了,但是现在厂家不退给我剩余的货款,只允许拿货。合同中也没有提及不能退款的。我能主张退钱我吗?而且厂家不给我开具任何发票。我问他们要发票他们和我说合同里写了不开发票的。请问这个条款有法律作用吗?而且我也没找到合同中有这个条款。现在我只要求退我钱和补开我发票。谢谢

其他 2017-03-23 12: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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