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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1月5日租下的房子做生意,租期到2017年12月。但昨天来了一伙人说是原房主于2016年1月22日过户买给了他们,期间他们没来看过房子,不知道居然有人在使用房子,现在要求我3天搬走,原房东也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3-24 1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便原房东在不通知你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也不影响你履行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现房东无权要求你搬离。而最根本的你手中是否持有原租赁合同就尤为关键。
  • 您好,可以起诉,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房东。
  • 你好,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使他们有合法的买卖关系但是由于你租赁在先,仍然应该按照原租赁关系履行,只是现在租金支付需要协调!
    【追问】你好李律师,关键现在找不到原房东,怎么办,需要报警吗
    【回答】你好,如果现房东来找你麻烦,你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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