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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8几年开了点地,1.5亩大亩.自己种两年转包两年.后因自家盖新房没有时间,而转包朋友因这块地与他家地只隔条道.时间是90年,<94年仗量开荒便于他家地算在一起,但村委会账上并没有.地也不在我家账上>2007年我家想收回这块地的使用权.他家男人同意了,但我家去备耕时他家妇女又不同意给了.理由是我家盖房子用了他家的车没给钱用地顶钱了<当时车工一次50元,土地承包费每亩却是100元 这不是黄世人么>后来经我家举证他家并没有给出过车.他又说给我家拉石头.<我家花钱请人起的石头可以卖的>他没经我家同意私自开车把石头拉回自家作围墙基石.怎么还跟我们要钱,这两条都被我家给反驳了.村委会调解时他又说我家人打她了.地就不给了顶医药费.<我家种玉米他家给毁了,补种饭豆她去阻挠动手挠人,却说我们打她,当时他儿子在场>我家已经准备起诉了.我想问问这地的使用权我们能要回来么,法院会支持么.不在账面上的开荒地国家认可么.由于农村丈量开荒时并不..当时要收税的所以划进去但是帐面上体现不出来.这对法院的裁决有没有影响他说他种的时间比我们久地就是他的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书面约定

争议解决 2008-03-18 15: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讲您的开荒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从事实上讲 您可有先优使用权 但双方可协商解决 如果您的开荒地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 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亦无法支持您的请求 如果有合法手续及证件证明您是合法开荒并能证实您是合法使用人 那么 法院才会支持您的请求
  • 垦荒者有优先耕种权,可以要回自己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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