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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购买了**的手机一部(2016.05.)于2016年11月进行维修一次,(屏幕人为损坏,在官方指定维修点进行付费更换),2017年2底月因为充电问题一定维修点对手机进行免费主板更换。2017年3月26日送修,售后告知主板损坏需付费更换。(理由不在保修期)。问题:**手机保修期为一年,就算不在保修期,上次更换的主板根据三包法,商家进行维修的也应该要保证30天内可以正常使用,现在距离上次更换主板还没有30天。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权。谢谢

其他 2017-03-28 2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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