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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货车同向行驶,雨天因为在大货车右侧视觉盲区,导致相互擦碰撞飞电动车致电动车主死亡,交警已判货车电动车各50%责任,尸体已火化,电动车主家属迟迟得不到赔偿,已经申请法律援助,有效果吗?

其他 2017-03-28 14: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诉讼赔偿程序走就可以了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如果真的有刑事责任,那么积极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及缓刑等才是关键。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情形,可能赔偿以下多个法定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等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如果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可以请交警部门协助,找保险公司办理医药费垫付手续,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付或者肇事方拒绝赔付,或是肇事方无赔付能力,那么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对受害方履行赔偿义务。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浙江-湖州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有没有做过车辆类型鉴定,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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