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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后还没有退休的去逝后有丧葬费吗?如果有到什么地方领取?

其他 2019-06-03 0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退休与买断工龄无关,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照常退休:
    1、男职工和女职工退休的年龄是不同的,男职工需要年满60周岁,女职工则是年满50周岁就可以了,前提满足了还需要有工龄满10年,注意是连续不是累计。
    2、如果是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确认属实。这类情况下,男职工退休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同样的连续工龄满10年。
    3、上一条是针对普通职工来说,特殊工种下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退休年龄有所下降。在这类情况下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同样的工龄满10年并且是连续的。
    二、退休工资的计算模式
    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算法:每月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退休工资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就是基础养老金。
    (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基础养老金
    其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实际账户累计额/计发月数(60岁退休按139个月计算)。
    现在代价都在说的工龄问题与你的退休工资是有直接关系的。工龄越大就越值钱,所以现在有些单位为了自己的小利益,而让员工的工龄归零然后重新开始计算这样以后发放退休金的时候就会少一部分支出。
    现在退休金按照工龄的长短来决定退休工资的多少,即工作一年就是100块的退休金,20年就是2000元以此类推。
  • 只有丧葬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工龄不属于法定术语,应当为“经济补偿金”。
    2、赔偿标准是:
    (1)2008年1月1日之前,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2)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月收入×实际工龄年数(满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计算为0.5年;满六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年)
    (3)2008年1月1日之后,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市平均工资三倍的,直接按照三倍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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