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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1年,单位和商场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但是单位和员工签订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分配员工到需有业务的地方工作,公司和员工协商后不同意调动,如果单位在合同上有约定这两条事项(1.随时无条件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到国内其他有业务的地方,如遇特殊情况,与商场提前解除合同,此合同期则以商场解除合同时间为准)是否合法、有效不用给经济补偿

工商事务 2017-03-28 11: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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