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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汽车在小区里被电动三轮车撞了,交警判他全责,到现在她以没钱为由不赔付,修车大概花五千多,我可以起诉他吗?他是外地人,事情发生在北京海淀区,我起诉他的话法院能判他陪我钱吗?

其他 2017-03-29 22:50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可以在海淀法院起诉,会判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 可以在海淀法院起诉,会判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 你好,需要,搜集证据起诉。。
  • 你好,对方不赔付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照你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你可以起诉,法院也能判他赔偿。
  • 你好,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会判决赔偿你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您好,证据齐全可以胜诉
  • 到法院起诉解决维权
  •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权益受到侵害,如果无法协商或不宜协商,到法院起诉肯定是可以的。关键是起诉时候的诉讼请求以及证据材料的提交。交通事故重要的就是赔偿的问题,但是不同地点起诉赔偿的标准会不一样,所以提前想好去哪里起诉很重要,并尽可能的准备相关的凭证、证明材料等。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北京-北京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有没有做过车辆类型鉴定,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 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证据齐全可以胜诉
    【追问】但是交警给开的事故判定书只写了他一个人的信息,怎么解决什么的都给划掉了,能行吗
    【回答】可以的,交警出的责任认定书只是起到你们之间的责任认定的作用,具体的赔偿依据你实际发生的损失,需要出具证据,比如修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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