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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自己挂了卖房信息,中介打电话给我说是手上有一个客户想买,然后就中介自己来看了一下房子拍了几张照片,晚上就找我谈了,房产是夫妻共同的,有两个人的名字。到时谈的是一个,签居间合同的是另外一个人,上面补充写着7月6日付首付款20万我就要搬走并交出钥匙,10月31日之前交清全款并办理产权过户,可以贷款或一次性付款,任他选择。我到时没想太多就签了。回家老公说110万的房子就付了20万你就答应把房子和钥匙给他,不可能。我而且签字的买方身份证是51年的,根本贷不了款。我第二天就和中介提了。他们说按合同办,要不就属于违约,赔钱。后来我也打听了,其实就是中介自己看我挂价不高,自己冒充来和我签合同,空挡期他好找到下个买家,签字的老头就是他们里面一个烧饭的员工。请问我是不是可以不赔钱给他,要求解除合同。中介现在把我的房产证压他那边,而且2万定金也只是打了个代保管的条子给我,我其实并没有看到买方给钱给中介。中介出具的合同格式化条款有一条是说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视同已授权。我应该怎样维权?中介收取1%的佣金难道不应该维护公平吗?

其他 2017-03-29 19: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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