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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该向肇事司机还是其公司索赔?可以索赔哪些费用,具体各方面索赔的标准及如何核算?非常感谢! 事情经过: 我于2.28晚9点左右骑电瓶车在回家途中(当时车上载有我老婆)在机动车道由北向南方向靠绿化带边缓慢行驶,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被后面驶来的一辆双排座面包车撞到我老婆的左腿和臀部,由于车速过快,撞击后仍滑行10多米才停下来,于是马上拦上前责问其怎么开车的?他说没有看见,不好意思!于是当场拨打了110报案!当时我老婆被撞击部位疼痛难忍几乎失去知觉,肇事车前面保险杠严重受损,受害人所穿羽绒服被擦破,皮靴严重损坏,当时携带的惠普笔记本电脑也被撞击在地有相应损坏,我老婆被随即赶到的交警送往医院,经查幸好没有骨折,只是肌肉损伤,须三天后过去再做复查,在经过一次复查医生开出休息三周的证明 其它:1.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为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我们负次要责任。 2.肇事者为一公司的司机

其他 2009-03-06 23: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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