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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999年同原单位签约了劳动协议书,离开原单位服务社会,原单位为确保本人在离开原单位工作期间,仍属于原单位的在岗人员,把劳动协议书中“不调资.不晋级”的文本划掉,同意平时正常给我调资.晋级(因为不在岗人员是不能调资.晋级的),也一直在履行。社保缴款额也随着提升。但由于当时工作疏忽,“不调资.不晋级”的文本划掉部分上面没有盖章(按指纹),这样的情况,能证明本人在离开原单位工作期间,仍属于原单位的在岗人员吗!?

其他 2017-03-31 11: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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