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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公司任职销售岗位1年7个月,公司最近以效益不佳为理由要求辞退我。由于本人工资较高,公司提出以上海市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2个月工资,合计约2万3钱元。 请问:如果我不同意,公司威胁马上辞退。如果违法辞退,我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大约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除上述补偿之外)? 另,我由于腰椎病而病假,预计需要休养3个月。公司是否可以在此期间辞退?如果强行辞退,我去申请仲裁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谢谢律师!

其他 2011-06-12 12: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你完全可以拒绝,公司如果强行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4个月的赔偿金。 2、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更为有利,赔偿比现在多,但具体赔多少要看你的工资水平和仲裁诉讼的进度。 3、如果休病假的,应当发放病假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平均工资发放。故不建议休病假。 4、病假期间解除的,仍然为违法解除。
  • 1、如果违法辞退,全部赔偿大约可以得到5.7万左右,具体仲裁结果为准。 2、病假期间,公司解决违法。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 公司的补偿符合法律规定。患病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双倍赔偿金,即四个月工资。
  • 可以要求四个月的工资赔偿和一个月的代通金。建议咨询律师。
  • 病假期间,公司辞退违法。 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
  • 公司的补偿基本合理,若有病可以治疗,治疗期间不可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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