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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订店铺转让协议,店内所有装饰装修及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共计18万,如有违约需赔偿5万。现乙方要搬店被房东告知甲方与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协议店内所有装饰如吊柜,热水器,灯具等不得搬走,之前乙方并不知晓。并且甲方现拒绝缴纳经营时所用三相电电费。这样甲方算是违约吗?若算是违约乙方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会不会损害房东利益?

其他 2017-04-01 12: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你与甲方签订了协议,无论甲方是否对店内的物品有处分权,你们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你可以一句合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让你搬走物品。如甲方对物品无处分权,表明且对你违约了,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5万元加上设备的估价款。 因甲方与房东有合同,但你对该合同不知晓,故而房东如果对物品的归属有异议,房东需要起诉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故而 你们应该找的对象是甲方 而不是你们两家互相商量。当然即使你搬走物品也可以,最终房东如有异议,房东可以起诉甲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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