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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在我们这里在上班的路上与一辆轿车相撞.我开的是电动车,责任在于对方.我的路线是一直开,而对方转弯过来小转弯直接与我正面相撞,当时我幸亏带了头盔.结果到医院.因为脚上撞伤,头部碰撞所以挂了两天的盐水.但是没有住院.当天回家.次日再去医院的.知道这个不算住院.但是挂水和药费等加起来有1600元.因为没有车不方便,所以叫的车去医院.我的电动车损坏.保险公司估价400多.去公安局解决事情,保险公司要我出具三个月的工资平条和证明.期间我去医院看病是我妈妈请假后陪我的.是否赔的到陪护费.而且我在月微秒年的药费的帐单拿给对方,难道没用的么?要我去医院换别的平条?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是否我赔不到营养费 和 精神损失费?而且对方原本的轿车是压在汽修厂的,第二天他就拿回了车子.原因是他压钱在公安局的.请问我这种案例可以索赔哪些?我在摔伤的时候裤子摔破了是否赔不到?我原本以为可以赔偿营养费的

其他 2009-03-06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营养费你要通过司法鉴定后确定,裤子你可以提供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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