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我为替人顶名贷款人担保,真正借款人事先和信用社主办人办好一切手续,我只在外面签个名,把钱拿出后给了真正的借款人。数额是50000元,一年期限。期限是银行和借款人办的,我们担保人(2个)谁也不知道。贷款到期后银行通过法庭找贷款人和我们担保人还款,我们又催真正借款人,也不知道他是还了利息还是和信用社打了什么交道,法庭和信用社再没找我们,到现在我要贷款一打征信,发现他还没还上,我贷不了款,现在找他还款,他不想还。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案例该怎么解决呢?

其他 2017-04-02 17: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想办法让真正的借款人还款; 二、若借款人不还,你可考虑选择以别人的名义贷款或你自己把以前的贷款还了。 除此之外没有好办法
    【追问】请问律师,如果真正的借款人承认他应该还款,我们可以不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让他还款?
    【回答】你应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后,可以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