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今年应届毕业生,在一家早教机构实习,于2016年11月份入职,2017年3月份正式转正,转正合同签署时应属于无效合同,本人于2017年3月28日提交辞职申请,29日公司办理离职。但是被告知3月份的工资全部扣除,其中包括我入职时公司培训的培训费用(并没有签署任何合同),我个人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害等等,同时我的同学也在公司工作,老板说,我本月的工资扣除以后不够会从同学的工资里扣除,请问这样我们公司是不是属于违法了?

其他 2017-04-04 16: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是否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呢?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来电咨询、
  • 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