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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我是16年7月签署的劳动合同,已人事备案,养老公积金都是9月份给缴纳的,医保我之前有断交,单位要求必须补上才给缴纳,最终7-12月就成了补缴,1月份应缴,2月份我发现怀孕了,11月底的预产期,去医保部门咨询说连续缴纳不满一年不给报销生育津贴,补缴的不算,我该怎么办……产假工资公司还会给我吗?还是什么福利都没有了

离婚 2017-04-05 10: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单位是怎么处理的,当然,你如果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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