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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订立合同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请问,什么算重大变化?单位仅仅是把项目交给其他部门去做,故需要裁减原部门员工,而没有任何经济或经营不善等原因,这算不算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其他 2017-04-07 10:2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您好,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您好,双方协商确定
  • 你好,可以申请的。
  • 你好,如果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做法违法,你应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电话咨询。
  •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签劳动合同和被动离职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看具体情况
  • 您好,此时法律允许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 劳动法律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源自民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即当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来的效力将显失公平,此时法律允许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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