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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3年购房,全款,分两次2014付完,没有按揭,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如今听说我的房子已被他人在房产局登记,现在说这房子不属于我的,该如何办理!

其他 2017-04-06 14: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属于违约,如果能证明属实的话你可以主张两倍以内的房款。 有没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 本人代理过大量成功的该类型案子,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或解决纠纷的方案。希望能够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来电详询。咨询免费。
  • 你好,主张合同的相对方违约,要求退款和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形建议通过电话详询,以维护你的最大权益,咨询免费
  •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是二手房买卖还是商品房买卖呢?两者处理起来有一定区别
  • 你好,只能主张违约了,要求对方退钱赔损,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我们律所专业从事民事纠纷案件十几年,有丰富的相关经验,应该可以帮到你。
  • 你好,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还房款和利息以及赔偿实际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开放商是怎么说的?购房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吗?你现在的主要诉求是什么?建议你可以电话跟我说一下具体的情况帮你分析一下适合你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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