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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医院上班,现产后4月,医院规定产假3月,如不能按时上班请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按自动离职。我于2016年11月写了4个月的产假,时间是2016.12.01-2017.03.31总经理科主任都批准了,院办公室人员不同意说只能休3月。可是我因为特殊情况没人看孩还得休息就又找领导批假条批了一个月,领导也批了,可是4月1日准备上班给医院联系,却说我请假超过半个月已经自动离职了,我要想自动离职我还费那劲请假干嘛,找领导说事领导也说按规定就是自动离职。可是国家规定产假是半年,我才休4个月而且也写请假条了,怎么能算自动离职呢,续那一个月假还让我个人交统筹。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4-12 14: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请点击“采纳”并给予“好评”。
  • 您好,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添加微信。
  • 你好,对单位处理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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