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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们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上海 物流有限公司,他在重庆这边有个分公司,公司主要是给五菱汽车(重庆)零部件配送,在重庆这边就有五六十个司机,薪资为月薪制(5000/月),全部没有购买社保,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都在公司手里押着,合同关于薪资这块大概是这么写的,基本工资1400,社保1200,加其它各类餐饮交通全勤安全等补助累计5000元/月,在签订合同时,还让我们统一签订了一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协议里均是我们员工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购买社保,不签就不要,为了工作,都不得不签,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7-04-07 14: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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