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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已婚。男方于婚前贷款买的房,他自己的名字。现在我父母想给我买套房子,写我自己的名字,全款。这算是我的个人财产吗?一旦婚姻出现问题,我怎么证明这是我的私人财产?

离婚 2017-04-13 13: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 你父母出资写你一个人名字属于个人财产
  • 父母写个情况说明 说这个房子只赠与给你个人 非对二人的赠与 办理公证
  •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写的是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依法可以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这是婚姻法解释三当中的规定,你可以详细看看。
  • 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的。
  • 你好,属于你个人财产。
  • 你好,建议出具书面协议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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