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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业主,跟买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说房子是要过户给他弟弟的,因他弟弟的社保未够两年,不能过户,所以合同上补充协议写了要办理全权委托,然后买家给钱我们赎证,但未注明公证的期限,现新政出台,非广州户口要5年社保才有资格买房,买家现在要求公证期限做两年,我不同意,买家迟迟不肯去做公证,也不承认是自己违约,一直在逃避我,现在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20-01-12 11: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解决。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本地户口 ,没有社保是完全可以买房子的。购买个人房产,除农村房产城镇户籍不得买卖外,其他商品房屋不受限制,只要是本地户籍,符合本地限购政策的,就可以购买。
  • 受到限购令的影响,现在买房子必须有社保。必须都要买社保并且交了一年以上才可以买房子,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发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发函应该是由我这边发出还是由中介发出呢?
    【回答】以你的名义进行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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