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个亲戚两千多亩草牧场,从2000年承包给公安局的人,2000年签了一份合同,当时是他儿子签字,但不是户主,承包期三十年,在签合同时户主和其他家人都不知,可能由于合同不太妥,承包人在2003年又签了一份《租用草场补充合书》是户主签的,2008年到期,在签第2份合同当时子女们都不知道,在2008年承包人又来重新签合同时,子女们才知道就没让签,可承包人不给草场,要以第一份合同为期。在其间国家给的退耕还林和所有优惠政策,都由承包人享受了,在签第二份合同的草场户主不识字,就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是承包人代签的,户主压了手指印,现在户主想要回草牧场,

其他 2009-03-08 19: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